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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日19:40緊急通報(如附件)辦理。
- 有關教育部本(109)年1月30日通報,補充說明如下:
- 針對各級學校、幼兒園、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、補習班、兒童課後照顧中心、社區大學、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等,經由中港澳入境(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)之學生及教職員工,請督導相關人員於入境後起14日內在家休息,避免到校上課上班。
- 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,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,無需核予假別,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。另教師依照教育部通報備註事項辦理,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。
- 請各級學校、幼兒園、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、補習班、兒童課後照顧中心、社區大學、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等,應至遲於上課上班日針對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、調查、記錄並回報。教職員工生如有通報所列事項,應於調查當日即時回報各教育主管機關(本局學輔校安科窗口王小姐,電話:06-6356638,記錄表傳真至:06-6350758;本局特幼教育科窗口翁小姐,電話:06-6322204,記錄表傳真至:06-6359528,傳真後並務必來電確認),並由各教育主管機關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(大專校院逕行通報校安系統),記錄表留存備查,後續如有更新再行回報。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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