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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七股區大文國民小學104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04.7.27
〈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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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
一、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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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類別 |
代理職缺 |
正取名額 |
備取名額 |
聘期 |
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|
導師 |
1 |
2 |
104/8/31-105/7/1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 |
一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
二、本校招聘類別為一般長期代理教師,需擔任導師。
三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
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
酌減或取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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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一、時間:
第1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4年7月27日(星期一)上午12時00分至104年8月2日(星期日) 下午16時00分 |
第2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4年8月3日(星期一)上午12時00分至104年8月4日(星期二)下午16時00分 |
第3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4年8月5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30分至104年8月6日(星期四)下午16時00分 |
二、方式:公告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dwes.tn.edu.tw/)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/)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(http://www.tn.edu.tw/index.htm)。
三、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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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日期、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一、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
3次招考,惟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公告。 (https://www.dwes.tn.edu.tw/)
第1次招考報名日期 |
104年7月27日(星期一)上午10時30分至104年8月2日(星期日)下午16時00分(逾時恕不受理) |
第2次招考報名日期 |
104年8月3日(星期一)上午12時00分至104年8月4日(星期三)下午16時00分(逾時恕不受理) |
第3次招考報名日期 |
104年8月5日(星期三)上午12時00分至104年8月6日(星期四)下午16時00分(逾時恕不受理) |
二、地點:本校辦公室。電話:06-7872730#12。
三、應繳交證件:
(一)「報名表」、「切結書」各一份。
(二)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1張,請貼於報名表。
(三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(四)大學以上學歷證件。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,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
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。
(五)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。
(六)委託書(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,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)。
(七)報考臺南市104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
。
四、方式:採親自或委託報名(通信報名不予受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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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資格
一、基本條件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,不得
參加甄選)。
(二)「教師法」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。
(三)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、第33條規定之情事。
(四)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二、資格條件:
第1次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2.同時列為臺南市104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。 |
第2次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|
第3次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3.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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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日期及地點
一、日期:
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4年8月3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起〈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) |
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4年8月5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起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) |
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4年8月7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) |
二、應試人員請於報到時間前親自至本校教導處報到,逾時不得進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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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一、試教(50%):
(一)範圍:(請老師自訂,版本不限)。
(二)時間:每人10分鐘。
(三)試教現場無學生。
二、口試(50%):
(一)範圍: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。
(二)時間:每人10分鐘,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。
三、總成績相同時,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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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、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
一、甄選結果公告:
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4年8月3日(星期一)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 |
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4年8月5日(星期三)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 |
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4年8月7日(星期五)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 |
二、成績通知:各次結果公告當日,以電話通知。
三、成績複查:
(一)成績複查時間:
第1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4年8月3日(星期一)上午12時00分前 |
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4年8月5日(星期三)上午12時00分前 |
第3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4年8月7日(星期五)上午12時00 |
(二)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請攜帶身分證,限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校教導處以書面申請。【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,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】。
四、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,第1次
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8月3日上午10時、經第2次招考錄取人
員時間於104年8月5日上午10時、經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8月7日上午10時前報到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,遞補期限至104年8月7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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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(http://rges.dcs.tn.edu.tw/)首頁公告。
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三、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(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7條、第8條暨「臺 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五、申訴專線電話:06-7872730 (教導處) 信箱:pailing@tn.edu.tw
六、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:06-7872730 (教導處)
七、考試相關事項:06-7872730 (教導處)
拾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
















07-10 2015第二屆Eureka!臺南國際兒童...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