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本局104年1月26日南市教安(一)字第1040015595號函諒達。
二、以校外教學規劃日數及班級數為基準,補助上限如下:
(一)國小1至5年級及國中7年級隨行人員每人補助1日600元。
(二)國中8年級隨行人員每人2日2,500元。(如規劃1日則補助上限為 600元)
(三)國小6年級及國中9年級隨行人員每人3日4,000元。(如規劃2日則補助上限為 2,500元)
三、本案補助主要對象為隨班隨行校外教學之導師,為利行政業務之聯繫及洽辦,每滿5班補助1名隨隊行政人員,未滿5班者僅補助導師(以12班為例,補助12位導師及2位隨行人員,共補助14位教職員經費,各年級班級數分開計算)。
四、以上依實際日數及實際所需經費核實補助(即各年級如規劃日數或決標金額未達補助上限者,依實際日數及金額補助之)
五、檢附委託經費收支清單範例乙份。
六、如有疑問,請洽本局學輔校安科劉錦英小姐〈網路電話99522〉